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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大嵩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中车办:

为安全有序做好我区工业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企业“三服务”要求,切实防止人员流动和集聚带来的交叉感染,现就做好我区工业企业复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的要求,除省政府规定的四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要求复工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完成防疫方案报备后,方可稳妥复工。

二、复工条件

企业要严格按照宁波市“323”工作机制要求,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复工:

(一)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人员管控清单,做到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三项措施”,企业负责人要担负起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相关责任。

(二)落实企业人员管控和复工企业“两张清单”。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复工企业要加强员工排摸、登记,建立“一人一表”,落实人员管控措施。

(三)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三项措施”。复工企业要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复工前,要排摸梳理好复工人员情况,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提前告知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籍的员工推迟返回;对非重点区域返回人员,引导错时返回,提倡自驾,鼓励企业包车接送。对外地返岗人员,要落实相关隔离观察措施,严格落实存疑人员14天医学隔离观察,企业员工较多、具备条件的要自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要落实企业员工防护措施,每日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建立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对经营场所、工作场所、密集封闭场所要实行严格的消杀;要落实好企业员工分散就餐、错峰排班,减少会议安排和人员集聚;企业要加强防疫宣传,落实各项管理预案,做到人员管控到位、环境管理到位和制度执行到位。

三、报备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具备上述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需提前向当地镇(街道、园区)申报报备,同时准备以下材料:《企业复工申请表》《企业防疫工作方案》《人员管控清单》《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生产计划》等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格式可参照鄞州经信微信公众号相关资料,同时要填报企业防疫管理系统。

(二)部门审核。对100人以下(含)复工申请企业由当地镇(街道、园区)会同卫健部门落实查勘初审;100人以上的复工申请企业由当地镇(街道、园区)受理后,报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会同卫健部门进行查勘初审。各类企业初审通过后经区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报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稳妥复工。报批表及企业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他材料报电子版),一份由当地镇(街道、园区)留档,其余二份分别由区经信局、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留档。根据需求,逐步实行线上备案。

四、复工管理

(一)加强日常防疫。企业复工后应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备足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早、中、晚以及进出厂区时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二)快速处置疫情。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街道、园区),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属地政府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三)严格进行监管。复工备案通过的企业,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名单发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相关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各镇(街道、园区)要压实责任,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复工企业防疫工作的检查,并按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有关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联动督查检查。区经信局会同卫健局等部门对复工企业加强日常检查,对企业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勒令停产。发现企业未报备复工、存在违反有关劳动法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出现确诊病例等情况的,有关部门及镇(街道、园区)要及时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