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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九个必须”

一、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必须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电子健康档案。

三、必须全员测量体温。全体员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其他人员进入场所前测量体温。

四、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五、必须要求场所内人员佩戴口罩。

六、必须对经营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定期消毒。

七、必须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并及时收集清运。

八、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九、必须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