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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7〕1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双安双创”工作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号),为做好宁波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目标,以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基本单元,以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到2019年,各区县(市)全部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并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5个百分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比率达到58%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监管职责相适应。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人员素质,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提高预警和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做好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实行农产品合格证或信息卡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健全宁波市名牌农产品评定办法。有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严格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
(五)强化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各地要以地产主要农产品为监管重点,以全程、全产业链为监管路径,加快形成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等环节的全方位风险管控体系。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积极构建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管理。健全农资溯源监管体系建设,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数字化平台和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稻病虫害监测信息化试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征信用信机制。
三、实施步骤
自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前)。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创建任务和考核评价标准,全面部署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同步推进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根据本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和浙江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各区县(市)及宁波杭州湾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实施细则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8年4月至5月)。对照考核标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复查、台帐核对、委托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做好迎检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开展创建工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落实考核评价、督查督办措施,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市级有关部门要研究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技知识,深入宣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建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
附件: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裘东耀     
副组长:卞吉安     
成  员: 宣柏林      市政府
李  可     市委宣传部
贺威平      市编委办
罗利达      市公安局
竺培楠      市财政局
陈  瑜      市人力社保局
郑进达      市环保局
李  强      市农业局
许义平      市林业局
张  延      市商务委
张南芬      市卫生计生委
陈少春      市海洋与渔业局
徐柯灵      市市场监管局
詹鑫华      市供销社
李千火      市农科院
卢厚林      宁波检验检疫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