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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8〕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全市节能工作总体部署,由市节能办牵头对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级主要涉能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一)超额完成:象山县政府;
(二)完成:海曙区政府;
(三)基本完成:江北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四)未完成:镇海区政府,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一)超额完成: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发委、市机关事务局;
(二)完成:市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基本完成:市经信委、市交通委。
三、重点用能企业(单位)
(一)超额完成: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海德针织漂染有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慈溪市神龙特种钢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卓成化纤有限公司、浙江中金铝业有限公司、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东腾纸业有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利万聚酯材料有限公司;
(二)完成: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乙烯胺(宁波)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爱敬(宁波)化工有限公司、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台化塑胶(宁波)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台化聚苯乙烯(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大千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国网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国网浙江奉化市供电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公司、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国网浙江宁海县供电公司、国网浙江象山县供电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慈溪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宁波东港喜来登大酒店、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苑饭店;
(三)基本完成:绿源天然气电力有限公司、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南亚塑胶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台塑合成橡胶工业(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润春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宁波万荣特种钢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隆朝阳防水布有限公司、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宁波卷烟厂、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舜宇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宁波百隆纺织有限公司、余姚华盈制衣有限公司、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宁波金和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余姚大发化纤有限公司、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宁波冠中印染有限公司、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华星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丰之纯线材制造有限公司、兆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韩电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戴卡宁波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宁波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四)未完成:宁波市鄞州东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腈纶有限公司、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爱思开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天地特种钢有限公司、宁波家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宁力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先安化工有限公司、三星重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宁波炎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梅塞尔阳光(宁波)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宁波中新腈纶有限公司、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宁波永祥铸造有限公司、浙江腾龙精线有限公司、宁波世兴针织印花有限公司、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思特雷斯金属防护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六和轻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银河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新华鑫纤维销售有限公司、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舜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大同纺织有限公司、余姚世纪华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慈溪市兴科化纤有限公司、宁波卓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宁波奇亿金属有限公司、宁波海星针织染整有限公司、宁波鹰星针纺有限公司、宁波巨鹰凯蒂制衣有限公司、象山恒大印染有限公司、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金碧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宁波康鑫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纬长毛绒有限公司、宁波众盛新纤维有限公司、浙江华盛化纤有限公司、宁波东经新型面料有限公司、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浙江三基钢管有限公司、浙江兆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宁波群志光电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谷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源复合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新欣康力玻璃有限公司、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五)因新投产或企业停产等原因,不予考核的企业: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昊德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宁波)有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的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在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宁波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抄送市节能办。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各属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指导督促其在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市节能办上报整改方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