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基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办〔2017〕11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民计〔2018〕8号)精神,现就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区县(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平台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功能互补、上下联动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工作体系。
二、资助范围和额度
根据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共资助10个区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三、服务平台建设运作标准
《区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试行)》(附件1)。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申报环节(6月25日前)
有意参与申报的区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将《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2,简称《资助申报表》)直接报送市民政局。项目申报的资金安排,各申报单位应根据宁波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市本级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财务管理知识问答(2018年)》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二)评审环节(7月10日前)
市民政局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质、申报内容等情况进行审核,拟定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单位入围名单,在市民政局官网及宁波社会组织网公示后组织实施。
(三)实施环节(7月10日-11月15日)
获公示通过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应当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和财务要求,通过项目执行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水平。市民政局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所在地民政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指导,督促项目执行进度。
(四)验收及资金拨付(12月15日前)
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后,于11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含项目实施PPT)。市民政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照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开展评估验收,对得分达到90分(含)以上且通过第三方财务审计的项目实施单位,报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助资金。得分低于90分的项目实施单位,不予拨付项目资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完成上年度年报公示(当年新成立的除外),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社会信誉良好。
联系人:阮翔、应娇红,联系电话:89189337。
电子邮箱:nbmg2017@163.com。
附件:1.区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试行).doc
2.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申报表.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
区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试行)
总分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
100分 | 基础 条件 10分 |
1.活动场地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 | 5 | 面积不达标酌情扣1-3分。 |
2.依法注册登记为法人单位,公开挂牌。 | 5 | 未登记的扣5分,未公开挂牌扣5分。 | ||
内部 管理 20分 |
1.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定位准确,运转协调。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 10 | 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的酌情扣1-3分。 | |
2.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 10 | 未有效执行的酌情扣1-3分。 | ||
专业 能力 10分 |
专(兼)职人员配备合理,有3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至少有1名持证专业社工。 | 10 | 专(兼)职人员少1人扣1分, 无持证专业社工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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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服务 50分 |
1.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符合项目化运作需求,氛围营造好。 | 10 | 布局不合理,功能区划分不科学的酌情扣1-3分。 | |
2.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宣传、能力提升、项目辅导等服务,入驻社会组织不少于8家,其中法人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入驻法人社会组织中,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 10 | 服务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入驻社会组织少于8家的,每少1家扣1分。入驻法人社会组织少于5家的,每少1家扣1分。入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少于2家的,每少1家扣1分。 | ||
3.入驻社会组织服务领域涵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工服务、扶贫济困、婚姻家庭、残障康复、应急处置、纠纷调解、环境保护、群众文化等重点领域不少于6个。 | 10 | 每少涵盖1个领域扣1分。 | ||
4.有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不少于4个,金额不少于30万元。 | 10 | 项目每少1个扣1分,金额低于 30万的酌情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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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集中培训辅导不少于5次,培训辅导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 10 | 集中培训辅导少一次扣1分,培训辅导人数低于500人次的酌情扣1-3分。 | ||
社会 影响 5分 |
入驻社会组织满意度高、群众评价好。媒体正面报道不少于2次。 | 5 | 负面投诉或举报,核实后每次扣1分。媒体正面报道少于2次的,每次扣1分。 | |
档案 台帐 5分 |
档案台帐记录详实,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 | 5 | 工作痕迹不明显,台账资料混乱的酌情扣1-3分。 | |
合计 |
附件2
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资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宁波市民政局 制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宁波市民政局统一印制。
2.本表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完整明确,全面反映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的真实情况。申报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
3.请直接填写有关内容或者在相应选项上打“√”;有“其他”的栏目请具体注明。
4.表中栏目如不够填写,可另附加页。加页需紧接该栏目之后。
5.没有的事项填写“无”或“零”。
6.申请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nbmg2017@163.com)。
7.本表可在宁波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法人代表 | 统一信用代码 | ||
联 系 人 | 联系人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 | ||
银行帐号 | |||
2017年年报情况(在相应□内打√) | 已年报公示□ 未年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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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为所资助创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目标 任务 |
(项目目标即实施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效,包括受益对象及数量、服务内容及服务次数、解决的社会问题等,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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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及 资金进度 安排 |
(项目方案应与主要目标、分目标相对应。实施步骤应当清晰、具体,并且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资金安排,明确表述某阶段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如有独立项目方案可在填写下表的基础上另附页) | |||||||
项目分 目标 |
实施内容 | 实施时间 | 负责人 | 资金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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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团队 | ||||||||
(包括项目实施团队专业水平、品牌荣誉、相关工作经验等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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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学历 | 专业资质 | 联系电话(手机) | ||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学历 | 专业资质 | 联系电话(手机) | ||
四、项目预算 | ||||||||
项目总经费: 元;其中:自筹资金 元,拟申请市级资助资金 元。 |
区县(市) 民政局意见 |
年 月 日 |
专家组审核意见 |
经评审专家组审核通过,建议由该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施此项目,予以立项。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市民政局 审批意见 |
经宁波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目作为本年度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核定拨付资助金额为 元。 (宁波市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