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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受理非法 社会组织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或者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已注销、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组织”“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其组织机构一般表现为社会团体、基金会(或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形式。
受理举报的对象范围,应当为在我市境内非法设立机构或开展活动的组织,包括冠以国家、省、市、县等行政层级(或区域地名)和境外字头的组织,重点是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提倡实名举报、书面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一般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首要人员及活动概况、证据材料等。
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宁波社会组织网,可查验相关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信息。欢迎媒体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相关执法活动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0574-89189337(限工作时段)
举报邮箱:nbmg2017@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宁波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宁波市育才路265号,315016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