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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宁波市社会组织 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民党〔2018〕14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党委(党组),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2018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宁波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以来中央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两新工委书记会议以及全市两新组织“党建争强”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持续推进“两个覆盖”,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政治引领,保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1.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党务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本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党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制定活动方案,推动主题教育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开展,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在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工作中,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会员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两个覆盖”工作水平
4.明确社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各级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党委是其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直接登记且党组织关系明确属地管理的社会组织,隶属的地方党组织是其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区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既不适宜属地管理又不适宜归口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党委管理的社会组织实行兜底管理。已经或正在开展“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其党建责任主体按照《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甬组通〔2017〕18号)相关规定确定。各党建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党建领导机关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督促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力抓好党建工作落实。
5.开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市、区县(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奋战60天,集中抓组建”专项工作,对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要采取单独建为主的方式组建党组织,促推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要采取从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对暂未转接组织关系的社会组织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就近就便、多重管理”的原则,落实组织生活和日常管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对属地管理和备案管理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着力消除党建空白点和盲区。
6.坚持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三个同步”。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报(检)、评估等过程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报(检)时,同步年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并进一步提高分值、增加权重。全面施行新成立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的做法,确保党建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7.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推动各区县(市)民政局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各地建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纳入市对区县(市)考核重要目标。市、区县(市)两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都要按照“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功能具体”的要求,尽快实质性开展下属党组织发展管理、党员发展审批、党建管理机构监督审核等工作,把各自范围内的“党建兜底管理”职能有效承担起来。
三、坚持质量为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
8.有效推进“一单一图一表”运行机制。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规范运行机制,推行以“一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责任清单)、“一图”(党组织党建工作流程图)、“一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绩效对账表)为主要内容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抓好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发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全市两新党支部主题党日“网上晒、大家比、相互学”活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9.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围绕省里“力争到年底,建设一批标准化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的目标要求,推动每个区县(市)有重点地培育1-2个标准化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争取创建省级示范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指标体系,以项目化的方式,再打造一批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各区县(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也要开展相关的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水平。
四、实施党建亮显,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特色品牌
10.打造社会组织党建高地。依托区县(市)、街道(乡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法人化登记、实体化运作、项目化发展”,通过统一形象标示、完善功能布局,着力把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党建亮显的区域性“红色地标”,年底前街道(乡镇)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45%以上,实现“建设一个平台、实施一批项目、带动一群党员、辐射一方群众”的工作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亮明身份作表率。
11.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坚持以平台带活动、以活动促成效,多措并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通过活动突显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区县(市)两级联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12.鼓励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举措。尊重和鼓励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从离退休干部中选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社会组织中设立党的工作小组等党建工作创新举措,把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创新思路制度化、规范化,用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适时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1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宣传和研究工作。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以《宁波日报》民政在线专栏、甬派客户端民政频道、宁波社会组织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重点,积极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先进典型,宣传“双强”社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的先进事迹。加强与党校、地方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围绕社会组织党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为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深化提供智力支持。